跳到主要内容
    • 英语
      发现迅速
    • 西班牙语
      Descubra nuestros contenidos en español
    • 法语
      Découvrez notre contenu disponible zh français
    • 中文
      了解我们提供的中文内容
    • 日本語
      日本で入手可能なコンテンをお探しください
    此内容在所选语言中不可用

    一般信息

    第9条斯威夫特章程规定,任何组织均可被考虑接纳为Swift股东,前提是董事会,该机构为:

    1. 与其他股东从事同一类型的业务,以及

    2. 参与财务信息的传递。

    经董事会批准后,接纳一个组织为股东,自其在公司股份登记簿上登记之日起生效。

    Swift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来自比利时公司法典和Swift章程。公司股权在Swift章程第11条中定义。

    根据公司章程第15条,股东同意,由于公司是一家合作公司,因此希望股东积极支持和促进使用同一公司的服务。本着同样的精神,股东(以及其他有资格成为股东的用户)有义务拥有与其对基于网络的服务的财务贡献成比例的股份数量。

    有关股权、年度股东大会和股份重新分配的信息受到限制,因此有关相关数据或工具的通知或访问仅提供给专门为此目的注册的联系人。因此,每位股东确保其联系方式始终保持最新是至关重要的。

    股权声明

    了解如何获取您的股权对账单和使用持股工具。

    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地点及邀请

    分享出于

    了解Swift股份重新分配流程

    加载……